万圣节讨糖时遇男子穿纳粹制服 新斯科舍省女子直呼令人不安

万圣节当晚,加拿大新斯科舍省科尔港一处居民区街道上,一名陪孩子讨糖的母亲,看到一名男子身穿全套纳粹制服出现,感到十分不安。这名母亲佩奇·霍夫林说,她当时正和一群孩子和大人一起外出,是她10岁的儿子先发现了那名男子。孩子说,妈妈,那里有个人打扮成了德国将军。霍夫林和丈夫以及同行的成年人抬头看后告诉孩子,不对,孩子,那是纳粹,那样不对。

图片来源:CBC Top Stories

推着婴儿车陪孩子讨糖 制服带纳粹臂章

霍夫林说,这名男子推着一辆婴儿车,看起来是在陪孩子讨糖。他似乎戴着眼罩,身穿包括纳粹标志臂章在内的纳粹制服。她形容,如果你想想在任何好莱坞电影里见过的纳粹形象,那就是那副样子。加拿大广播公司新闻还采访了另外两名不愿受访的居民,他们表示万圣节当晚也看到了这名男子,并确认相关照片属实。霍夫林说,她们一行决定离这名男子远一点。她表示,这令人不安,她不知道这个人是觉得这是个玩笑,还是真的相信那一套,但无论哪种情况,在社区里看到这样的仇恨符号都非常令人不安,而这里是一个小而紧密的社区。事后,她和儿子谈了话,向他解释了这身装束为什么不可接受。她还上网查了是否应该报警,却发现相关法律条文含糊不清,不确定是否应该拨打警方非紧急电话。

反仇恨法已生效 法律专家称实际追责门槛很高

联邦政府的C-9号法案、也称《打击仇恨法》,已于7月生效。该法规定,在公共场合使用某些与恐怖主义相关或仇恨符号宣传对可识别群体的仇恨,属于犯罪行为。该法明确针对两个纳粹符号:纳粹十字记号以及党卫军闪电符号,同时也涵盖与联邦政府恐怖主义实体清单相关的符号。达尔豪斯大学舒利希法学院法学荣休教授韦恩·麦凯对加拿大广播公司新闻表示,法律对宣传仇恨的定义很窄,必须达到诋毁和憎恶的程度,仅有感情受伤害和冒犯是不够的,这是为了保护言论自由;从法律角度看,此事不太可能给涉事各方带来民事或刑事后果。加拿大皇家骑警在给加拿大广播公司新闻的电子邮件中表示,已于11月2日收到关于这身装束的投诉,并称,判断是否构成刑法上的犯罪需要调查,调查人员需要收集故意宣传仇恨的证据,并达到合理且可信的理由这一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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