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充当中间人,为一个以沙捞越团伙安排工作准证申请,协助马来西亚钱骡入境新加坡开设银行账户供非法使用,10月22日在国家法院被判监禁六年零一个月,另罚款6000新元。被告Ong Toon Nong现年41岁,是马来西亚籍。他有意协助27名马来西亚钱骡入境新加坡,并涉及欺骗新加坡六家银行,为这些钱骡开设合共107个银行账户,明知账户会被交给团伙作非法用途。

每张准证抽佣200新元
法庭文件显示,这个跨国团伙出钱招揽马来西亚人到新加坡开设银行账户,用于诈骗等非法活动,而钱骡需要工作准证才能入境开户。2024年5月前后,团伙一名成员告诉被告,正在寻找新加坡公司为马来西亚人申请工作准证,并明言准证只是让他们入境开户,这些人根本无意在新加坡工作,账户将用于网络赌场和网络赌博等非法用途。被告在团伙成员与一名从事工作准证申请的新加坡人之间牵线,两人通过他传递钱骡的医疗文件、护照照片,以及到哪家银行开户、账户收齐后取消准证等指示。每成功申请一张准证,团伙成员付给被告1800新元,其中1600新元转给负责申请的新加坡人,被告留下200新元。他参与团伙四个月,共赚取约5000至6000新元。
184万新元流经账户 已上诉
最终,超过184万新元经由这107个账户流转,其中约20300新元可追溯至诈骗举报。被告承认八项控状,罪行涉及贪污、贩毒与其他严重罪行(充公利益)法令、电脑滥用法令和雇用外国人力法令,另有34项控状在量刑时一并考虑。判决后,被告已就刑期提出上诉。此案显示,钱骡网络的源头不只是开户者本人,还包括为他们取得入境资格的中间环节;每张准证200新元的抽佣,最终换来六年多的监禁。
这宗案件也揭示了钱骡账户产业链的运作方式,从招募人员、办理入境准证、到分头前往不同银行开设账户,再把账户交回团伙使用,每一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本案中超过一百个账户被开设出来,流经的款项超过一百八十万新元,当中一部分已证实与诈骗举报有关。被告虽已就刑期提出上诉,但判刑本身已对同类中间人起到警示作用。
